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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十佳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1-01-12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师德风尚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十佳师德标兵”、“十佳德育标兵” “十佳教学标兵” “十佳技能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十佳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在全校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刻苦钻研、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师德风尚,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师德标兵

1. 评选对象:在编教职工

2. 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政治学习和各项中心活动。

2)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苏省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影响学生,做学生道德的表率,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3)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以新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并取得良好效果。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极赋爱心和耐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受到学生的普遍爱戴和家长的一致公认。

5)从事教学、教辅、后勤等工作5年以上。

6)在近三年至少一次受到学校表彰或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二)十佳德育标兵

1. 评选对象:班主任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2. 评选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能无条件接受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并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2)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教育,以身作则,扎实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经常与学生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在“学生评教”中获得好评,满意度高,班级流生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3)有较强的教育、组织能力,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学生会、团委、系部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

4)认真学习、研究班级管理规律、不断改进班级管理策略、方法,在班集体建设上有较成熟的经验。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完整、规范、齐全。

5)德育实践水平较高,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近两年内所负责的部门或班级曾获得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德育方面的表彰,或在市级以上德育工作会议上作专题经验介绍。当年至少有一篇德育工作论文公开发表。

6)不以权谋私,不以教谋私,能廉洁从教,不向他人索要钱物,不收受学生、家长的钱物。为社会认可,不被社会和家长批评或投诉。

(三)十佳教学标兵

1. 评选对象:专任教师

2. 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创新进取的精神。

2)积极投身于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能按课改精神和理念,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准确把握教材的内容,按照学生学情,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能力全面发展,在“五课”教研工作和“两课”评比及校本视导中成绩突出。

3)教育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处于上游水平。

4)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能提交当年制作质量较高的2个课件。

5)在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工作中获奖。

6)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和参与教育科研的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承担或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②有教科室认可的校级课题开题或结题报告;③在公开刊物上有论文发表;④在市级及其以上的学术交流或专业论文评比中有论文获奖。

(四)十佳技能标兵

1. 评选对象:专任专业教师

2. 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创新进取的精神。

2)从事技能教学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3)坚持以生为本,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技能等方面成绩突出。所辅导的学生在技能竞赛中获奖,参加技能鉴定合格率95%以上。

4)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系本专业处于领先地位。能积极参加当年度各级技能竞赛,并在省市级教师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

5)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有项目式课程教学,促进学生能力全面发展。

6)注重职业技能锻炼,积极参加下企业顶岗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单位好评。

7)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发表过1篇以上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在市级职教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奖,对技能教学有较高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考察公示的方法进行,先由教师个人申报(已获得申报项目校级及以上荣誉的,不再申报同类项目荣誉,可申报其他项目,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得兼报),再由系部、科室推荐,最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书面申报材料和系部、科室意见,最终确定“十佳标兵”,并在公示栏或学校网站上公示。

四、评选工作日程

2011118  各系部、科室宣传发动  公布推荐名额数 

个人申报

2011120  各系部、科室评选、考核、推荐

2011121  各系部、科室将十佳候选人名单上报评选工作小组(校长办公室)

2011124  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表彰人员,并予以公示

五、表彰奖励

1. 学校将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十佳标兵”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将作为同年度评先评优、后备干部提拔和职称晋升的优先条件。

六、有关要求

十佳标兵的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也是学校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方法和程序,认真、慎重地做好此项工作,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通过此次评选,进一步形成弘扬正气、学习先进的舆论氛围,促进全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O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汪静波

副组长:张日恒

  员:丁金荣  刘正生  徐志浩  曹锦泉   

 印向东  朱鑫炎  刘海燕  肖恒德  袁天明

 周大锋  钱和生  黄青霞  吕庚圣  周广东

    曹荣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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