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省第四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日期:2010-10-19 
  

各处室、系部:

    根据泰兴市教育局泰教监[2010]19号文件《关于转发泰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省第四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参加全省第四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9201020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宣讲《廉政准则》活动。各处室、系部要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各处室、系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宣讲学习,其余可各人自学)。通过宣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廉政准则》规定,进一步增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治校的观念。(《廉政准则》可从学校校园网上下载)。要求将集中学习的宣讲稿、会议记录及学习的有关照片于1026送交校办室。

    2.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各处室、系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测试试卷由校办室统一印制,各处室、系部需在1026将批阅好的测试试卷及成绩统计表交校办室。

    3.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各处室、系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每人读1-2本廉政书,形成以学养务、以学促廉的风尚,营造学廉、思廉的氛围,并撰写1篇读书思廉的体会文章。读后感不得超过2000字。各处室、系部要选取2-3篇优秀的读后感文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26前交校办室,读后感文章必须是党员干部自创的,不得抄袭。

    4.开展创作廉政动漫作品活动。有特长的党员干部可以积极团结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主题开展动漫作品创作活动。

    各处室、系部要认真组织这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材料,以免影响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

 

  

 

OO十月十九日

廉政准则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本文】

手机扫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