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泰兴市师德建设“十条禁令”
日期:2010-10-13 
  

 

 

 

一、严禁旷工、无故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在学生活动场所吸烟。

三、严禁着奇装异服、化浓妆或佩戴夸张饰品进入校园。

四、严禁讽刺、挖苦、歧视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五、严禁收受家长钱物,或利用教师职业谋取私利。

六、严禁私自收费或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教辅材料等有价商品。

七、严禁私自校外兼课、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八、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敷衍失职或在学术、考试、职评等方面弄虚作假。

九、严禁非法参与游行、上访,或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诽谤集体或他人。

十、严禁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本文】

手机扫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