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
日期:2010-05-28
各系部、处室:
根据泰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1.所有在编教职工必须填报《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替),请各系部、处室于
2. 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必须填报《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人员情况登记表》,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携带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论文论著原件供审核,于
特此通知。
教育局下发的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