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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9 

全体教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请所有在编在岗教师核查本人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凡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注册时间已到期(至2024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2.2023年新入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3.上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按通知要求于10月10日(17点前)完成网上注册,10月1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校办室进行现场确认。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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