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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日期:2022-10-13 

各系部,教学事务服务中心:

  为规范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加强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引导学校教学管理改革,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以简报形式公布。

  一、检查内容

学校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重点内容包括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记录、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保障等。

  二、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22年10月21日前)。各系部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现执行的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详细到每个专业。总结近几年来学校在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并填写《学校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表》(见附件),2022年10月18日前提交给督导室。

  第二阶段,督导核查阶段(2022年10月28日前)。督导组对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自查情况、核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发布督查简报。

  三、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检查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把检查工作细化到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中。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写、按时上报材料,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教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督导室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表202210130826336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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