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长评教师”评议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6-17
各系部、各班级:
为加强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办让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卓越职业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家长评教师”评议活动,让家长对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家长评教师”评议活动时间定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7日,在此期间家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查,各系部要认真组织,确保各班级问卷调查的参与率要求达到85%以上。
评议结束后,督导室根据收集到的评议结果、建议和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将督促有关处室、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落实到位,督导室将跟踪督查,力求取得实效。
督导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附:“家长评教师”问卷调查二维码(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