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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督导结果通报制度
日期:2014-12-23 

 

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监控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督导结果通报的目的
教学督导是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根据督导过程中掌握了解的教学基本情况编制“督导周报”、“督导简报”随时或定期向全校通报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督导信息,推介教育教学中的先进事例,处理并纠正教育教学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例,逐步实现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规范化,保证教学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督导结果通报的内容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和有关决策贯彻落实情况;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有关教学文件执行情况;
3.教学职能部门的教学管理与服务和系(部)教学组织与管理情况;
4.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和教科研工作情况;
5.教师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情况;
6.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及与学生的教与学支持服务开展情况;
7.学生课堂纪律、课内外学习及学习效果情况;
8.教学课外辅导的组织及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情况;
9.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及试卷的检查、分析与管理情况;
10.学生跟(顶)岗实习的组织安排、工作流程、实习效果情况;
11.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12.其他与教学有关的情况。
三、教学督导结果通报的方法
1.重要教学信息随时报
教学督导室负责对教学职能处室和系部日常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发现重要教学信息随时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2.常规督导工作周报
教学督导室对学校、系部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检查发现的教学信息及时进行梳理、统计,每周按时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3.专项督查项目限期报
教学督导室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督导制度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周和有关教学质量的专项检查,认真进行归纳、分析,并限期形成总结报告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4.综合检查内容定期报
教学督导室要按照《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每学期组织全校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并认真进行归纳、分析、形成总结报告通报到相关处室和系部,并汇报到校长室。 
四、执行时间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生效。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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