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制度
日期:2014-12-23
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必须注重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即由学校(教务处、督导室)、系部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实施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分别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
一、日常教学检查
1.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实施,教学督导室、教务处配合,对日常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宏观监控,坚持教学质量“六查”制度:查教案;查授课;查教学质量;查教学纪律;查作业;查实践教学。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环节的检查,深入教学一线,通过听课、巡视、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各种方式,收集有关教学组织、教学运行秩序、教学设施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掌握全校的教学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2.各系部、教研室组织进行日常教学检查,天天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缺课现象,调停课是否经过审批,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事件及时向教务处、教学督导室报告。每周或每月检查内容包括: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评改情况等。通过对教学的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考试、实验、实习等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掌握本单位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状况,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特别是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及时解决教学运行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情况的总结
1.教务处和系部检查小组对每个系部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各系部教师本人、学生本人(班级)等,有助于教与学的双向促进。
2.教学督导室根据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的总结写出全校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在教学例会或教学督导网上通报。
三、执行时间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生效。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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