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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评教评学制度
日期:2014-12-23 

 

为进一步有效地深入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切实改善教学效果,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教评学目的和意义
评教评学制度是师生双向信息沟通与反馈、提高教学活动水平的重要渠道。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评价,从学生角度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为教师和教学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实现教学相长和教学互动,以利于教师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教师对学生进行评学,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加强师生感情交流,更是教师管教管导的责任,有利于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评教评学工作方式
(一)评教 
1.学生评教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教研室主任以上领导随堂听课后,当场组织学生对本堂课进行评教,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听取学生对教师的授课反映。
2)学生测评教师教学水平。约于每学期的第1617周,由教学督导室牵头组织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教学水平进行网上测评。测评结果由教学督导室反馈给系(部)作为教师考核的参考。
3)学生座谈会。约于每学期的第12周,分系(部)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从课程安排、教材使用、教学内容、教学场地和教师授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学生所提意见,要及时向教研室反馈,便于有针对性的调整教学内容,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
4)学生问卷调查。每学期组织一次关于教学方面的问卷调查,广泛了解和掌握学生对授课教师的教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意见以及班级的班风和学风情况,征求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领导、督导、同行及行业专家评教
学校各级领导、教学督导、教师同行及行业专家可通过听课或由教学督导室组织进行评教,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或教师用)》,客观评价教学活动和教学质量。
(二)评学
1.教师评学活动。约于每学期的第15周,由教学督导室统一安排、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对其所任教的班级进行评学。主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进行客观评价,总结前段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学生运用合适的学习方法和技巧等。
2.教师应充分利用批改作业、实验(见习)报告的机会,与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给学生以教育、鼓励和严格的要求。
3.各班级可根据情况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或学习体会座谈会,班干部可邀请任课教师参加。
三、评教评学注意事项
(一)评教评学要采取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
(二)评教评学中所发现的成绩或问题,学校、系(部)要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反馈,推介教育教学中的先进事例,通报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或违纪违规事例,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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